新聞企業聘僱已領取老年給付勞工 未加災保者將處罰 胡 睿甯 2 年 ago share【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四月十一日臺北報導】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》於111年5月1日施行,勞動部提醒,雇主聘僱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後再從事工作的勞工,應依規定為其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,該法實施至今已…<詳全文> 想了解更多資訊?加入會員-暢讀所有內容訂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