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廿二日臺北報導】根據健保法規定,扣費義務人於單次給付保險對象高額獎金、兼職所得、執行業務、股利、利息、租金等六項所得或收入達一定金額時,須依規定扣取及次月繳納補充保費。健保署提醒…<詳全文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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