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新單位通訊地址異動 應於15日內申請變更 胡 睿甯 2 年 ago share【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十三日臺北報導】健保法規定,投保單位名稱、負責人、登記地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,應於15日內向健保署申報變更。健保署南區業務組提醒,單位若有變更營業地點,請儘快辦理異動,以免漏收繳款…<詳全文> 想了解更多資訊?加入會員-暢讀所有內容訂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