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臺北市責任制核備基準 增訂離岸風場 監護工月工時240小時 薪資須達33,660元 胡 睿甯 2 年 ago share【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五月十八日臺北報導】配合大法官第807號解釋宣告限制女性夜間工作違憲,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近期已修訂「台北市政府核備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約定書審查基準」第三點及第五點規定,將「女性夜間…<詳全文> 想了解更多資訊?加入會員-暢讀所有內容訂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