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陪產檢及陪產假可選半日或小時選定不可改 雇主不可拒絕申請違者處2-30萬元罰鍰 胡 睿甯 3 年 ago share【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十八日臺北報導】自111年1月18日起,「陪產檢及陪產假」由5日增加為7日,勞動部說明,受僱者可選擇以「日」、「半日」或「小時」為「陪產檢及陪產假」之請假單位,擇定後就不得變更,…<詳全文> 想了解更多資訊?加入會員-暢讀所有內容訂閱